近年来,我国电瓶车火灾事故多发,起火问题大多为电气故障。有些人将电瓶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,甚至停放在走道、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或者客厅。由于电瓶车车体大部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,一旦起火,燃烧速度快,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,人员逃生困难,极易造成伤亡。
2023年3月14日凌晨4时许,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一栋出租屋突发起火,大火导致2人死亡,附近10余辆电瓶车被烧毁,经初步了解,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短路引发火灾。
2023年2月2日晚11点40分左右,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仁和花园发生一起居民住宅火灾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、3人受伤,事故原因为儿童电动平衡车在室内充电不当引发火灾。
2022年10月26日凌晨,上海市天龙苑小区发生火灾,造成2人死亡。经初步调查,火灾原因为饿了么骑手嵇某,将锂电子电池带回室内充电,电池出现故障失控引发火灾。
《消防法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,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瓶车、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瓶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,或者携带电瓶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